借由“青蓝工程”的契机,通读了汪中求先生的《细节决定成败》一书,作者作为一名管理者,从营销管理的角度列举了大量事例证实了“成功的关键在于细节”。诚然,法院的工作更应当秉持“细节决定成败”的理念,在尽职尽责的基础上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完成工作。
“效率源于细节”。作为审管办的干警,最能从宏观的角度审视全院的审判工作,从而发现细节问题。例如在2021年的考核指标中,比较关注的是审判效率的情况,我院2021年全年的平均审理时间为52.02天,整体看去似乎还不错,但细看繁简分流后的繁、简案分别的审理时间就可以发现,繁案平均审理时间75天,偏长;“简案快审”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,实际操作上存在将超时审理的简案转繁案的情况,因此并没有真正提升审判效率。而提升审判效率无疑是要从每一个案件上下功夫,积少成多,从全院来看就会有一个质的进步。
“小事成就大事,细节成就完美”。在案件评查中,最能发现细节问题。例如有的案件送达程序存在瑕疵;有的案件认定事实正确,但适用法律错误;有的案件判决结果正确,但认定事实有误;有的文书有错、漏字;还有的是卷宗装订不规范,等等。一个案件的办结并不代表着案结事了,尽善尽美的完结才是对当事人,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。每一个案件都是由各种细节堆砌起来的事实,需要承办人在审理的过程中抽丝剥茧,拨云见日。每一个流程的时间节点都是不容马虎的关键,需要承办人谨遵程序法的规定,合理合法的开展审判工作。每一条法律必须合理的适用,需要承办人加以分析和理解,正确地放在法律关系中。这就要求我们承办人要把小事做细,把细节做好,案结事了自然水到渠成,更有利于取得良好的司法效应、社会效应。
关注细节才能追求卓越。我们院里很多承办人办案也都抱有精益求精态度,例如姚胜宇同志,是一位非常喜欢钻研的法官,承办了多数疑难复杂案件,经常看到他夹着一根烟,忘我地陷于烟雾缭绕中分析法律关系,探究案件事实,也常常看到他在深夜加班制作判决书,他要求经手的案件都能案件事实清楚,文书说理清晰,精雕细琢地打磨每一份文书,其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。从他身上我能看到对细节完美的追求,虽不言表,但践于行。还有我的老庭长,刘群芳同志,她也是一位十分注重细节的法官,可能是与常年在审管工作养成的习惯有关,对案件流程、时间节点是否合法抱有极高的敏感性,不存在侥幸心理,有效避免程序违法。
书中说“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,如果一切都归于有序,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弱砂砾的细节,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。”这也是《细节决定成败》给我们的启迪,就是要不放过任何细节,从这些细节入手,才能真正提高案件质量、审判效率,提升办案水平,实现法院工作高质量跃升发展。